根据《聊城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聊发[2018]20号)要求,按照《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规定》(鲁环督改办[2019]7号),现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内容
通过个别谈话和部门走访了解到,山东省一些部门和地方没有真正领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深刻内涵,有的领导干部政治站位不高,没有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重大政治责任,缺乏正确的大局观、长远观、整体观,解决生态环保问题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够。2013-2016年,山东省共召开202次省委常委会,研究议题757个,环境保护议题仅3个,2013年和2015年全年没有研究环保议题。
二、整改完成情况
聊城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确保各级各部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实践,领会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深刻内涵。市委、市政府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决摒弃“唯GDP论”,逐步改变发展方式和产业选择上的“路径依赖”,将“大力实施蓝天碧水工程,建设生态美丽聊城”列为“新时代兴聊十大工程”之一,予以强力推进。
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将生态建设特别是污染防治指标作为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问题导向和指标约束,严格落实主要污染物减排“一票否决”制,督促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2019年2月,孙爱军同志就任聊城市委书记后,坚持每天调度空气环境质量改善情况,多次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现场办公调研;明确要求“市委常委会每月听取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及督察整改工作情况汇报”。2019年12月,李长萍同志就任聊城市政府代市长后,第一时间对2019年度在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居后的五个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实施了约谈。2019年,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先后22次研究讨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20年上半年,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已先后10次研究讨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20年市政府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成立了“能源结构调整”、“成品油监管”、“运输和农业结构调整”等7个工作组,统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力度,投入1亿余元,建设了全市144个乡镇全参数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增加SO2、NO2、CO、O3等指标、气象参数及标准站房等),投入3亿余元建设了周公河人工湿地一期工程等。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8月14日至2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聊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635-8909899
邮箱:lcshbw@163.com
聊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