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
政策通知公告

聊城市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58)整改情况公示

2021/04/14 1.0w 阅读 188 点赞

  我部门负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58号问题的整改销号工作。目前此项整改任务,已满足《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规定》中销号标准的第二条“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已按照时限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并通过出台相关政策、建立长效机制等措施,能实现整改目标的”。现将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2015年山东省对化工集聚区及周边地下水污染状况的专项调查显示,154个化工集聚区及周边地下水受到污染,其中51个化工集聚区地下水为重污染。监测的154眼饮用水井,其中53眼检测出四氯化碳、苯胺等有毒有害物质。

  二、整改目标

  加强环境监管,严格化工项目环境准入;开展废水直排企业和工业园区污水厂提标改造,确保出水水质满足地表水Ⅴ类水标准。

  三、整改措施与完成情况

  一是聊城市生态环境局通过编制《聊城市“三线一单”暨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8-2035年)》,严格化工项目环境准入条件,从严审批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二是开展废水直排企业和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聊城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和山东信发化工有限公司建设了废水零排放项目。其余的鲁西经济开发区现代化工产业园、东阿县化工企业聚集区和山东奥克特化工有限公司三个工业集聚区对应的污水处理厂分别为山东众泰中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莘县)、东阿县康达水务有限公司、高唐县清源净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水质在线监测及相关人工监测数据,排水主要指标基本满足地表水Ⅴ类水要求。

  三是开展化工企业集聚区及周边地下水监测井网络建设,制定相应污染防治措施或方案,加大监管力度。经核实,我市5个化工集聚区均按照《山东省化工企业聚集区及其周边地下水水质监测井设立和监测的指导意见》(鲁环函〔2019〕312号)的要求建设了地下水水质监测井  ,制定了“一井一档”材料,根据要求开展了日常监测,并结合自身实际采取了相应的污染防控措施。

  四是加大重点工业行业环境监管力度,严格环境执法。日常执法监管将化工聚集区作为执法重点,工作中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形式,重点检查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等,对发现的环境问题依法依规查处到位督促整改到位。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督促相关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做好化工企业集聚区及周边地下水监督性监测,随时掌握地下水水质变化;二是继续推进废水直排环境工业企业和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三是根据《聊城市“三线一单”暨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8-2035年)》落实相关审批措施;四是继续加大化工企业集聚区环境执法力度。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联系电话:8909526

  公示时间:2021年4月15日-2021年4月23日

  (共7个工作日)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1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