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六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湿地生态保护不力。一些地方对湿地公园保护和建设工作不重视,违规开发建设破坏湿地生态系统;一些地方对湿地公园保护不力,生态功能退化,最终只能一撤了之。
二、整改目标
提升湿地公园保护管理能力,促进全省湿地生态保护高质量发展。
三、整改措施及成效
该问题属于全省共性问题。按照省统一要求,我市切实加强全市省级以上湿地公园的保护监管,不断提升保护管理能力,促进全市湿地生态保护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制度保障。2021年以来,我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湿地公园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定期报送湿地公园巡查记录的通知》等文件,不断完善湿地公园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高湿地保护水平,坚决维护全市湿地保护管理的良好秩序。
(二)强化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湿地公园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定期到湿地公园进行现场督导检查,督促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加强巡查巡护,及时发现、制止、查处破坏湿地公园的不法行为;根据湿地公园评估制度要求,2022年以来,督促湿地公园管理机构每年开展一次湿地公园建设管理状况评估。从评估情况看,全市湿地公园管理状况良好,湿地公园生态持续向好。
(三)强化湿地公园生态保护与修复。2023年以来,我市共争取省级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资金585万元,用于茌平金牛湖、东阿洛神湖国家湿地公园的生态保护修复及重要湿地的生态保护补偿。通过生态补水、水生植物栽植、栖息地营造等措施,增强湿地公园生态系统稳定性,完善湿地公园资源保护、科普宣教、生态示范等方面的功能,提升湿地公园的生态承载力。
(四)强化专项排查整治。2022年以来,我市印发《关于开展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排查整治的通知》、《关于印发违法侵占省级以上湿地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和重要湿地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先后多次在全市组织开展省级以上湿地公园排查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违规侵占省级以上湿地公园的行为。2022年8月、2023年9月分别对国家林草局下发的卫片图斑进行核实排查,不存在违规建设行为。
(五)强化湿地保护宣传。充分利用“世界湿地日”、“全省湿地保护宣传周”、爱鸟周等时间节点,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线下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加强湿地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普及湿地知识,弘扬湿地文化,让广大市民群众进一步了解湿地的重要功能与作用,增强社会公众湿地保护意识,形成了全社会关爱湿地、珍惜湿地的良好氛围。
四、验收销号情况
2026年8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开展自我验收,确认达到销号标准并向省自然资源厅申请销号验收。省自然资源厅组织销号验收工作组进行销号验收并出具销号验收意见,确认该项问题已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完成相关工作,符合销号条件。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19日)。公示期间,如对整改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个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向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
联系地址: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湄河路266号
联系电话:0635-8278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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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