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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鉴定结论书公告(聊劳鉴伤初字〔2026〕92号)

2026/03/17 3.3k 阅读 492 点赞
初次鉴定结论书公告(聊劳鉴伤初字〔2026〕92号)
时间:2026-03-17 16:5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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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员会已于2026年2月4日对你单位员工何海滨的劳动能鉴定(确认)申请作出鉴定结论,经鉴定,何海滨劳动功能障碍等级为拾级,无生活自理障碍。因无法送达鉴定结论,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初次鉴定结论书》(聊劳鉴伤初字〔2026〕92号),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会领取(地址:聊城市振兴西路166号,聊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610室,联系电话0635-2112219),逾期视为送达。

如果你单位对此鉴定结论有异议,请你单位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特此公告

                           聊城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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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