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支队依法对以下3名外国人所持的居留许可宣布作废,作废日期自公示10日后起算。
1、SAJON HASSAN,男,1999年2月12日出生,孟加拉国籍,护照号码:A05322240,居留许可号码:104106836(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日)。已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居留事由变更。
2、SHEIK AHMED MOHAMED HASSAN,男,1997年12月20日出生,索马里国籍,护照号码:P01384040,居留许可号码:104106852(有效期至2026年10月9日)。已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居留事由变更。
3、RAFIK SALMA,女,2000年1月8日出生,摩洛哥国籍,护照号码:UH0231897,居留许可号码:104106733(有效期至2026年8月31日)。已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居留事由变更。
特此公告。
聊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