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关于按年提取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政策补充规定的通知 2020/06/18 1.8w 阅读 469 点赞 查看原文广大缴存职工: 经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自2020年7月1日起,对按年提取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按年提取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政策,新补充规定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账户需处于正常状态,且欠缴不超过3个月,方可按年提取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欠缴超过3个月(含3个月)或者账户处于封存状态的,均不能按年提取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6月19日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政策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