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按年提取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政策补充规定的通知

2020/06/18 1.8w 阅读 469 点赞

广大缴存职工:

    经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自2020年7月1日起,对按年提取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按年提取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政策,新补充规定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账户需处于正常状态,且欠缴不超过3个月,方可按年提取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欠缴超过3个月(含3个月)或者账户处于封存状态的,均不能按年提取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

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6月1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