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水平。经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对公积金归集、提取业务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再造。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压缩办理时间
(一)归集缴存业务:公积金归集缴存类业务办理时限全部更改为即时办理。业务包括:1、住房公积金单位(个人)账户设立;2、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信息变更;3、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调整、公积金汇(补)缴业务;4、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启封;5、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注销;6、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7、有困难的单位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业务。
(二)提取业务:公积金部分提取业务审批程序由原来的三级审批改为二级审批,即前台工作人员核实受理后转复审人员确认提取手续无误后即时办结。至此,公积金所有提取类业务审批时全部为即时办结。
二、减少办理要件
(一)归集缴存业务:1、单位通过网上办理缴存,不需向窗口提交任何手续;2、职工合户,在姓名、身份证号相同的情况下,不需要单位盖章,直接办理合户。
(二)提取业务:1、退休提取,在账户封存的状态下,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无需提供退休证明,携带身份证及银行卡即可直接办理销户提取;2、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正常还贷12个月以上提取当年还款额,无需提供一年按时还款明细,携带身份证及银行卡即可直接办理提取。
三、梳理办理流程
(一)归集缴存业务(即时办结)
单位办理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基数比例调整由前台工作人员受理后直接办结完成。同时加强线上业务办理的指导,全面实现线上线下的即时办结。
(二)销户提取业务(即时办结)
前台受理人员负责对职工提取业务政策及所需材料一次性告知,职工凭申请材料向业务受理窗口提出申请,由前台受理人员审核后即时办理销户提取。
(三)部分提取业务(即时办结)
前台受理人员负责对职工提取业务政策及所需材料一次性告知,职工凭申请材料向业务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前台人员审核受理后,由后台公积金人员A、B岗复审对提取人提供的电子档案材料进行核查,信息无误后进行划款。
自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以来,公积金所有业务都不存在任何收费项目,均为免费办理。
请各科室、管理部、中心服务大厅认真研究学习,并抓好相关政策的落实。对未按规定解释、办理的部门及直接责任人,将进行严肃批评。
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