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通办”事项
1.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即申请人可异地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
2.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即申请人在非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贷款购房,可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即申请人正常退休,可异地提取住房公积金。
4.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即单位专管员可异地向注册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
5.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即单位专管员可异地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变更单位及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
6.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即申请人在非缴存地购房的,可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从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
7.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即申请人可异地向贷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
8.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即申请人可异地向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
(一)聊城缴存职工在异地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业务的流程
1.线上业务申请材料
无
2.业务办理流程
(1)登录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网上服务厅,登录个人账号后,点击“跨省通办”专区--基本信息、贷款信息。
(2)登录聊城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登录个人账号后,点击我的账户--业务查询--基本信息、贷款信息。
(二)非聊城缴存职工在聊城市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业务的流程
可直接到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县市区公积金服务大厅“跨省通办”服务窗口咨询、办理。具体办理方式为:
1.业务属地公积金中心已开通线上渠道,适用全程网办方式。
(1)全程网办业务申请材料
业务属地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或政务服务网公示的必收要件。
(2)全程网办业务办理流程
非聊城辖区内的缴存和贷款职工可直接登录业务属地公积金中心线上渠道,进行查询、打印和办理。
2.业务属地公积金中心未开通线上渠道,适用代收代办方式。
(1)代收代办业务申请材料
职工或代办人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业务属地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或政务服务网公示的必收要件。
(2)代收代办业务办理流程
可通过聊城公积金中心“跨省通办”服务窗口办理,申请职工填写《“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两份,窗口服务人员对职工或代办人身份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按照业务属地公积金中心办理相关规定留存职工或代办人身份资料、影像资料及申请表,向职工出具《“跨省通办”业务受理回执》。窗口服务人员对“跨省通办”窗口接收的《申请表》进行拍照,同时将《申请表》原件邮寄至属地公积金中心。业务属地公积金中心将业务办理结果反馈给聊城中心后,窗口服务人员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申请人。
二、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一)聊城缴存职工在异地办理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业务的流程
1.线上业务申请材料
无
2.业务办理流程
登录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网上服务厅,登录个人账号后,点击“跨省通办”专区--打印缴存使用证明。
(二)非聊城缴存职工在聊城市办理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业务的流程
可直接到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县市区公积金服务大厅“跨省通办”服务窗口咨询、办理。具体办理方式为:
1.业务属地公积金中心已开通线上渠道,适用全程网办方式。
(1)全程网办业务申请材料
业务属地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或政务服务网公示的必收要件。
(2)全程网办业务办理流程
非聊城辖区内的缴存和贷款职工可直接登录业务属地中心线上渠道,进行查询、打印和办理。
2.业务属地公积金中心未开通线上渠道,适用代收代办方式。
(1)代收代办业务申请材料
职工或代办人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业务属地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或政务服务网公示的必收要件。
(2)代收代办业务办理流程
可通过聊城公积金中心“跨省通办”服务窗口办理,申请职工填写《“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两份,窗口服务人员对职工或代办人身份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按照业务属地公积金中心办理相关规定留存职工或代办人身份资料、影像资料及申请表,向职工出具《“跨省通办”业务受理回执》。窗口服务人员对“跨省通办”窗口接收的《申请表》进行拍照,同时将《申请表》原件邮寄至属地公积金中心。业务属地公积金中心将业务办理结果反馈给聊城中心后,窗口服务人员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申请人。
三、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聊城缴存职工在异地办理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流程
1.线上业务申请材料
(1)法定年龄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
A.身份证
B.I类个人结算账户
(2)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到法定年龄退休)
A.身份证
B.I类个人结算账户
C.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
2.业务办理流程
(1)登录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网上服务厅,登录个人账号后,点击“跨省通办”专区--退休提取--选择提取类型“离退休”,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办理业务。
(2)登录聊城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登录个人账号后,点击我的账户--业务办理--我要提取--离退休提取,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办理业务。
(二)非聊城缴存职工在聊城市办理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流程
可直接到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县市区公积金服务大厅“跨省通办”服务窗口咨询、办理。具体办理方式为:
1.业务属地公积金中心已开通线上渠道,适用全程网办方式。
(1)全程网办业务申请材料
业务属地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或政务服务网公示的必收要件
(2)全程网办业务办理流程
非聊城辖区内的缴存职工可直接登录业务属地公积金中心线上渠道,进行查询、打印和办理。
2.业务属地公积金中心未开通线上渠道,适用代收代办方式。
(1)代收代办业务申请材料
职工或代办人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业务属地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或政务服务网公示的必收要件。
(2)代收代办业务办理流程
可通过聊城公积金中心“跨省通办”服务窗口办理,申请职工填写《“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两份,窗口服务人员对职工或代办人身份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按照业务属地公积金中心办理相关规定留存职工或代办人身份资料、影像资料及申请表,向职工出具《“跨省通办”业务受理回执》。窗口服务人员对“跨省通办”窗口接收的《申请表》进行拍照,同时将《申请表》原件邮寄至属地公积金中心。业务属地公积金中心将业务办理结果反馈给聊城中心后,窗口服务人员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申请人。
四、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
(一)聊城单位专管员在异地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业务的流程
1.线上业务申请材料
(1)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党政机关提供批准单位设立的文件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
(2)专管员身份证
2.业务办理流程
登录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网上服务厅,在单位用户登录界面点击“单位开户预登记”。
(二)非聊城单位专管员在聊城市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业务的流程
可直接到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县市区公积金服务大厅“跨省通办”服务窗口咨询、办理。具体办理方式为:
1.业务属地公积金已开通线上渠道,适用全程网办方式。
(1)全程网办业务申请材料
业务属地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或政务服务网公示的必收要件
(2)全程网办业务办理流程
单位专管员可直接登录业务属地公积金中心线上渠道,进行查询、打印和办理。
2.业务属地公积金未开通线上渠道,适用代收代办方式。
(1)代收代办业务申请材料
单位专管员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业务属地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或政务服务网公示的必收要件。
(2)代收代办业务办理流程
可通过聊城公积金中心“跨省通办”服务窗口办理,单位专管员填写《“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两份,窗口服务人员对专管员身份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按照业务属地公积金中心办理相关规定留存单位专管员身份资料、影像资料及申请表,向专管员出具《“跨省通办”业务受理回执》。窗口服务人员对“跨省通办”窗口接收的《申请表》进行拍照,同时将《申请表》原件邮寄至属地公积金中心。业务属地公积金中心将业务办理结果反馈给聊城中心后,窗口服务人员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单位专管员。
五、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
(一)聊城单位专管员在异地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业务的流程
1.线上业务申请材料
无
2.业务办理流程
登录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网上服务厅,登录单位账号后,点击信息修改--单位信息修改、职工信息修改。
(二)非聊城单位专管员在聊城市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业务的流程
可直接到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县市区公积金服务大厅“跨省通办”服务窗口咨询、办理。具体办理方式为:
1.业务属地公积金中心已开通线上渠道,适用全程网办方式。
(1)全程网办业务申请材料
业务属地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或政务服务网公示的必收要件。
(2)全程网办业务办理流程
单位专管员可直接登录业务属地中心线上渠道,进行查询、打印和办理。
2.业务属地公积金中心未开通线上渠道,适用代收代办方式。
(1)代收代办业务申请材料
单位专管员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业务属地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或政务服务网公示的必收要件。
(2)代收代办业务办理流程
可通过聊城公积金中心“跨省通办”服务窗口办理,单位专管员填写《“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两份,窗口服务人员对专管员身份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按照业务属地公积金中心办理相关规定留存单位专管员身份资料、影像资料及申请表,向单位专管员出具《“跨省通办”业务受理回执》。窗口服务人员对“跨省通办”窗口接收的《申请表》进行拍照,同时将《申请表》原件邮寄至属地公积金中心。业务属地公积金中心将业务办理结果反馈给聊城中心后,窗口服务人员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单位专管员。
六、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聊城缴存职工在异地办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流程
1.线上业务申请材料
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无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一年内,可一次性提取职工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购房款总额。
A.购买普通自住商品房的,需提供:
①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②购房收据或发票
③买房人及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④提取人银行卡原件
⑤若提取夫妻双方或另一方公积金,需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者户口本原件
B.购买二手房的,需提供:
①过户后的房产证原件
②过户协议
③增值税发票
④契税税票
⑤买房人及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⑥提取人银行卡原件
⑦若提取夫妻双方或另一方公积金,需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者户口本原件;
C.回迁户购买回迁房屋的,需提供:
①回迁协议
②交款单据
③资金结算表
④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⑤提取人银行卡原件
⑥若提取夫妻双方或另一方公积金,需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者户口本原件;
2.业务办理流程
(1)登录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网上服务厅,登录个人账号后,点击“跨省通办”专区--购房提取--选择提取类型“购房提取”,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办理业务。
(2)登录聊城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登录个人账号后,点击我的账户--业务办理--我要提取--购房提取,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办理业务。
(二)非聊城缴存职工在聊城市办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流程
可直接到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县市区公积金服务大厅“跨省通办”服务窗口咨询、办理。具体办理方式为:
1.业务属地公积金中心已开通线上渠道,适用全程网办方式。
(1)全程网办业务申请材料
业务属地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或政务服务网公示的必收要件。
(2)全程网办业务办理流程
非聊城辖区内的缴存职工可直接登录业务属地公积金中心线上渠道,进行办理。
2.业务属地公积金中心未开通线上渠道,适用代收代办方式。
(1)代收代办业务申请材料
职工或代办人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业务属地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或政务服务网公示的必收要件。
(2)代收代办业务办理流程
可通过聊城公积金中心“跨省通办”服务窗口办理,申请职工填写《“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两份,窗口服务人员对职工或代办人身份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按照业务属地公积金中心办理相关规定留存职工或代办人身份资料、影像资料及申请表,向职工出具《“跨省通办”业务受理回执》。窗口服务人员对“跨省通办”窗口接收的《申请表》进行拍照,同时将《申请表》原件邮寄至属地公积金中心。业务属地公积金中心将业务办理结果反馈给聊城中心后,窗口服务人员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申请人。
七、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
(一)聊城缴存职工在异地办理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业务的流程
1.线上业务申请材料
无
2.业务办理流程
登录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网上服务厅,登录个人账号后,点击“跨省通办”专区--打印贷款还清证明。
(二)非聊城缴存职工在聊城市办理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业务的流程
可直接到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县市区公积金服务大厅“跨省通办”服务窗口咨询、办理。具体办理方式为:
1.业务属地公积金中心已开通线上渠道,适用全程网办方式。
(1)全程网办业务申请材料
业务属地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或政务服务网公示的必收要件。
(2)全程网办业务办理流程
非聊城辖区内的缴存和贷款职工可直接登录业务属地公积金中心线上渠道,进行查询、打印。
2.业务属地公积金中心未开通线上渠道,适用代收代办方式。
(1)代收代办业务申请材料
职工或代办人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业务属地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或政务服务网公示的必收要件。
(2)代收代办业务办理流程
可通过聊城公积金中心“跨省通办”服务窗口办理,申请职工填写《“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两份,窗口服务人员对职工或代办人身份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按照业务属地公积金中心办理相关规定留存职工或代办人身份资料、影像资料及申请表,向职工出具《“跨省通办”业务受理回执》。窗口服务人员对“跨省通办”窗口接收的《申请表》进行拍照,同时将《申请表》原件邮寄至属地公积金中心。业务属地公积金中心将业务办理结果反馈给聊城中心后,窗口服务人员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申请人。
八、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聊城缴存职工在异地办理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流程
1.线上业务申请材料
无
2.业务办理流程
(1)登录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网上服务厅,登录个人账号后,点击“跨省通办”专区--提前还款--选择“还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办理业务。
(2)登录聊城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登录个人账号后,点击我的账户--业务办理--我要还贷--选择“还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办理业务。
(二)非聊城缴存职工在聊城市办理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流程
可直接到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县市区公积金服务大厅“跨省通办”服务窗口咨询、办理。具体办理方式为:
1.业务属地公积金中心已开通线上渠道,适用全程网办方式。
(1)全程网办业务申请材料
业务属地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或政务服务网公示的必收要件。
(2)全程网办业务办理流程
非聊城辖区内的贷款职工可直接登录业务属地公积金中心线上渠道,进行查询、打印和办理。
2.业务属地公积金中心未开通线上渠道,适用代收代办方式。
(1)代收代办业务申请材料
职工或代办人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业务属地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或政务服务网公示的必收要件。
(2)代收代办业务办理流程
可通过聊城公积金中心“跨省通办”服务窗口办理,申请职工填写《“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两份,窗口服务人员对职工或代办人身份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按照业务属地公积金中心办理相关规定留存职工或代办人身份资料、影像资料及申请表,向职工出具《“跨省通办”业务受理回执》。窗口服务人员对“跨省通办”窗口接收的《申请表》进行拍照,同时将《申请表》原件邮寄至属地公积金中心。业务属地公积金中心将业务办理结果反馈给聊城中心后,窗口服务人员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申请人。
“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
(试行)
申请人姓名 | 有效身份证件 | 类型 | 身份证 | |
号码 | ||||
手机号码 | 个人公积金账号 | |||
现单位名称 | ||||
申请办理事项 | ||||
缴存地中心名称 | ||||
申请人声明: 1.授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地)将本人以上信息及《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传递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授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地)于接收到《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后为本人办理业务,并将办理结果传递到受理地中心。 本人已知晓并同意以上事宜,承诺上述信息真实有效。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中心、管理部业务审核章或公章) | ||||
备注:本申请表一式二份,受理地中心、缴存地中心各留存一份。
“跨省通办”业务受理回执
:
您向我中心提出的《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已收悉。我中心将在五个工作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通过您的预留手机号通知您办理结果,请您确认手机号正确并保持手机畅通。
年 月 日
(中心、管理部业务审核章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