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市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工作安排,经逐级推荐和评选审核,确定聊城市尚善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50个集体为聊城市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庞庆法等100名个人为聊城市脱贫攻坚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2021年6月1日至6月7日期间,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市脱贫攻坚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举报电话:0635-828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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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聊城市东昌东路50号光岳宾馆嘉宾楼1楼2116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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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脱贫攻坚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