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聊城市调解仲裁工作效能,9月15日,聊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全体会议召开,会议听取了工作报告,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介绍交流了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经验做法,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主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博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并对进一步做好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提出要求。
会议指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在防范化解劳动人事争议、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人事关系中发挥重要作用。一是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妥善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全市年平均调处争议案件5000余件,为6000余名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8000余万元,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二是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劳动人事争议矛盾纠纷特别是集体争议问题的妥善处理,促使企业规范用工管理,减少违法用工成本,提升企业产业效能;三是更好地推动诉源治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预防治理,在调解、仲裁环节得到化解,能切实减轻双方当事人诉累,有效节约司法资源。
会议强调,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未来一个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重要战略安排,提出了“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等重点任务,对新时期做好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从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调解仲裁工作的重要作用,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时期的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
会议要求,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政治引领,以满足人民多元化需求为目标,补短板强弱项,推进我市调解仲裁事业健康发展。一是提升仲裁办案质效,坚持依法办案、优先调解、高效便民、阳光仲裁,打造劳动人事争议维权主阵地。二是强化协商调解,把源头治理和前端预防作为争议调处的重要抓手,持续推动“送法进企业、进工地、进园区、进楼宇、进院校、进协会”六进工作,打造“仲心为民”普法宣传品牌,构建争议预防化解全链条。三是健全部门联动,充分发挥成员单位职能优势,形成分级负责、协调联动、问题共治、信息共享的矛盾调处工作格局。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各成员单位表示,将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调解仲裁各项工作,推动聊城市调解仲裁工作迈上新台阶,按照市委“三提三敢”要求,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聊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主任、副主任、委员或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各县(市、区)仲裁院负责人、市仲裁院全体工作人员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