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协议管理,规范服务行为,优化服务流程,切实维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和工伤保险基金安全,4月13日,全市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工作会议召开。各县(市、区)社保中心主任、工伤保险科室负责人,各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分管领导、医保科(办)负责人及部分康复专家参加会议。
会议深入解读了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服务协议相关内容和要求,详细介绍了新的工伤康复期确认流程,并对下一步贯彻落实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新修订的协议将保障对象从传统工伤职工扩展到了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人员,各经办机构和协议机构要主动适应这一变化,为新业态从业人员提供同标准、同质量的服务。会议还就联网结算接口改造、药品追溯码采集上传等信息化建设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强调,各协议服务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维护基金安全的政治责任,健全制度机制,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政策与管理规定,强化协同联动,凝聚齐抓共管的监管合力,优化服务供给,用心用情提升工伤职工服务保障水平。各协议机构要在制度建设、服务行为、流程优化、监督管理四个方面持续发力:制度建设要做到“全”,重点抓好实名制就医管理、目录执行、费用审核、康复评估、辅助器具配置、信息系统管理等六个方面;服务行为要做到“规”,严格规范诊疗行为、文书管理、药品耗材管理和知情同意;流程优化要做到“实”,简化经办流程、强化信息支撑、提升服务体验;监督管理要做到“严”,强化日常监管和结果运用,对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
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市工伤保险协议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各协议服务机构纷纷表示,将以此次会议为新的起点,把协议要求转化为内部管理规范和日常服务行动,恪守诚信、规范服务,共同守护好工伤职工的“救命钱”,服务好广大工伤人员的“康复路”,为推动我市工伤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