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开发区、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度假区社保中心,市直相关部门,各驻聊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新形势下推动创业创新带动就业的积极作用,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决定开展聊城市市级创业导师选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面向社会、择优选聘”原则,建立标准化创业导师库,推广“科技成果+创业”、“产业发展+创业”、“职业技能+创业”、“民生需求+创业”服务模式,构建“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创业孵化、创业活动”四创联动的创业支持体系,为各类创业者提供精细化、专业化、全方位创业服务。选聘入库的创业导师须在创业工作某领域具备业务专长或丰富实践经验,热心公益,乐于奉献,认真负责,自愿为创业者提供指导服务。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聊城市创业导师管理工作指引》(附件1)。
三、选聘方式
创业导师选聘主要通过自荐、推荐、邀请、征集的方式进行。对行业内有一定知名度,在全市创业服务工作中作出一定贡献的,可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直接审核聘任。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动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筹做好选聘工作,市直各相关部门、驻聊院校等有关单位广泛动员,推荐、邀请本领域本系统政策专家、优秀创业项目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专家学者及投资人等参加选聘。
(二)初审推荐。各单位积极推荐符合条件人选(市直相关部门1-2人、驻聊院校3-4人),组织填写并审核《聊城市创业导师报名表》(附件2)、《聊城市创业导师推荐汇总表》(附件4),并附申报资料清单所需材料(附件3),于9月30日前报送邮箱。符合条件的个人,也可直接报送申报材料。
(三)审核聘任。对推荐人员进行复审、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聘任为聊城市创业导师,统一颁发《聊城市创业导师聘书》,聘期3年。
(四)动态管理。根据聘任结果将创业导师录入“聊城市创业导师库”进行动态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市级创业导师选聘工作,充分发挥自身渠道优势,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优秀人士参与申报,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初审和材料报送工作,确保把真正有能力、有热情、有责任心的优秀人才吸纳进入创业导师队伍。
(二)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照选聘条件,即日起同步启动推荐工作,立足本地创业资源和人才储备,深入挖掘符合选聘标准的优秀创业服务人才,每个县(市、区)推荐人选数量原则上不少于5人,推荐前须完成初审,确保推荐质量。
联系人:杜胜稳 李杰 电话:0635-8225012
邮 箱:sjyrczxckk@lc.shandong.cn
附 件:
1.《聊城市创业导师管理工作指引》
2.《聊城市创业导师报名表》
3.《申报资料清单》
4.《聊城市创业导师推荐汇总表》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