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劳人仲案字[2026]147号答辩通知、开庭通知公告
(受送达人:山东聊城利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聊城利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顾桂兰诉被申请人山东聊城利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被申请人山东华德医药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依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聊劳人仲案字[2026]第147号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授权委托书及申请书副本等。申请人顾桂兰仲裁请求为:被申请人共同支付申请人顾桂兰2024年8月至2026年7月遗属补助金10320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
本委定于2026年9月22日9时00分在聊城市振兴西路166号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仲裁一庭开庭审理本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庭审活动,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聊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