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
政策通知公告

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支付管理的通知

2018/09/29 2.6k 阅读 55 点赞

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支付管理的通知

聊住金〔2018〕40号

各科室、各管理部: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及风险隐患排查的通知》(建办金函〔2018〕284号)要求,为进一步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可持续健康发展,防范资金风险,通知如下:

自2018年11月1日起,除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外,其余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应当划入售房单位或售房人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内,不得直接划入借款人账户。

附:《住房公积金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面谈记录表》

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9月29日

住房公积金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面谈记录表

 

售房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购房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借款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所出售房屋地址

购房人与

借款人关系

 

面积

房屋总成交价

首付款金额

 

过户后产权证号

 

售房人及借款人双方同意将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到以下账户:

 

1.收款人:

 

2.收款人开户银行:

 

3.收款人账号:

 

声明:以上各项内容全部真实、完整,本人愿意承担因内容虚假、不完整所引致的一切法律责任。

 

售房人签名:

 

借款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贷前调查人员声明:

 

年月日,本人于(地点)与售房人及购房人进行了面谈,并如

 

实记录了面谈的有关情况,本人对面谈记录的真实性负责。

 

贷前调查人员签名:

 

日期:

年

月日

 

备注: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