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
政策通知公告

聊城市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6)整改情况公示

2020/07/27 1.6w 阅读 141 点赞

  我市承担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6)整改工作,现将该项工作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内容

  聊城市东阿县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不足10%。

  二、整改目标

  到2020年底,全县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建比例达到100%。

  三、整改措施

  (一)精心安排部署

  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后,我市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制定整改方案,严格属地管理,要求东阿县切实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抓好反馈问题整改。针对部分规模养殖场存在配建设施不规范的问题,东阿县农业农村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配建指导方案,对配建范围、配建标准提出明确要求。加大宣传,主动作为,开展了拉网式的摸排调查,建立了整改台账,切实提高了养殖户畜禽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意识。

  (二)加强指导与服务

  建立完善《东阿县畜牧养殖粪污处理设施配建指导方案》,组织专家和业务骨干,深入养殖一线,面对面进行技术指导服务,逐一为养殖场量身定制粪污处理设施配建方案,在保证粪污处理设施配建比例的同时,提升设施运作效率。

  (三)加强督导检查和整改落实

  为确保东阿县畜禽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市、县组织成立督导组,多次对设施配建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达不到配建标准和未配建的养殖场户,直接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畜牧兽医、生态环境部门成立联合验收组,按照完成一个、验收一个,确保东阿县所有规模养殖场全部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

  四、整改完成情况

  经省、市、县、乡四级现场验收,截至目前,聊城市东阿县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建比例达到了100%。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聊城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0635-7106632

  公示时间:2020年7月27日至7月31日,共计5天。

  附件:关于聊城东阿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6)整改销号复核意见

  聊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2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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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