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
政策通知公告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4)整改情况公示

2021/02/02 9.3k 阅读 541 点赞

  根据《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规定》要求,现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4)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第一轮督察反馈指出山东省历史形成了大量化工项目违规建设的问题,对此,整改档案明确,违规化工项目立即停产整顿,依法处置。但一些地区和部门整改工作做选择、搞变通,导致整改效果打折扣。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省国土资源厅放松要求,以处罚替代整改,导致全省400余家未取得用地、规划许可的企业得以“完成整改”。

  二、整改目标

  所有违规建设化工项目立即停产整顿,依法依规进行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违规建设化工企业依法予以关停。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专项整治,依法处置违规项目。严格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明确违规化工企业整改完成标准的函》(鲁工信字〔2018〕1号)以及《关于加快推进违规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鲁经信原〔2018〕205号)等文件要求,开展深入排查,符合补办用地、规划许可条件的限期补办手续,对没有取得用地、规划许可的化工生产企业,限期关停。

  (二)建立详细台账,严格落实销号管理要求。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严格落实销号管理要求,建立详细台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号报备;市直相关部门严格依法依规处置,不断加强工作调度,确保按要求整改到位。

  (三)加大巡查力度,从源头杜绝违规项目。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山东省化工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审批化工项目;加强日常巡查,坚决杜绝已关停的违规化工企业“死灰复燃”,对新发现的违规化工项目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4)涉及我市聊城市万昌化工有限公司、山东汉兴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茌平信发华兴化工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经核实,聊城市万昌化工有限公司和山东汉兴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土地、规划手续齐全,茌平信发华兴化工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补齐土地、规划手续。2019年12月中旬,由市化安转办牵头完成了以上3家化工企业的市级验收销号工作,并向社会公示。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第4项问题开展销号复核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0〕124号)要求,由我局牵头,对聊城市万昌化工有限公司等3家化工企业开展销号复核工作,并于2020年12月10日向省自然资源厅提交了省级复核申请。省联合工作组于2020年12月16日进行现场检查,以上3家化工企业一次性通过省级复核。省自然资源厅于2021年1月18日下发了以上3家化工企业通过省级复核的通知。

  聊城市通过省级复核化工企业名单""


  公示期:2021年2月2日—2月7日

  电 话:0635-8265501

  邮 箱:lcszrzyzhzfzd@lc.shandong.cn

  如有异议,请实名以书面形式反映。

  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2月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