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聊城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聊发〔2018〕20号)要求,按照整改销号工作规定,现将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内容
个别谈话中一些领导同志反映,多年来,一些地方和部门嘴上喊着转型升级,实际上仍然偏重GDP,在发展方式和产业选择上仍然“路径依赖”,在上项目、搞建设时习惯“先上车,后补票”,往往要求环保“让让道”,简单粗放的发展方式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
二、整改完成情况
聊城市委、市政府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到生态环境保护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对发展方式和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倒逼作用,坚决摒弃“唯GDP论”,逐步改变发展方式和产业选择上的“路径依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坚持每月听取生态环境保护各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坚持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市委成立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导组,对重点工作开展常态化督导。
完善了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将生态文明建设特别是环境保护指标作为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近年来,通过增设指标、增加分值等方式,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力度,助力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将“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纳入对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根据2020年度省反馈的考核结果,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部分我市取得满分。积极推动市环委办实体化运行,由市环委办制定了2021年度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建立了“一考双挂”机制,由市环委办根据日常检查和年终检查情况,对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别挂靠县市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和市直机关绩效考核。
全力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充分发挥规划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为助力聊城市高质量发展,建立“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2021年4月份,聊城市率先在全省地级市中出台《关于建立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通知》(聊发〔2021〕4号)。2021年5月份,聊城市在全省第一个发布实施“三线一单”编制成果,并制定了《关于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实施意见》,2021年7月份,省生态环境厅在我市召开了全省“三线一单”落地应用现场会,大力推动“三线一单”在全市落地应用,将其作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新旧动能转换进程、统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重要抓手。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产能转移。每年制定《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从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方面淘汰落后产能,2019年淘汰36家企业各类生产线(设备)255台(套),2020年淘汰17家企业各类生产线(设备)53条(台、套);全面开展化工企业评级评价行动,累计压减化肥合成氨产能25万吨;督促东昌焦化按时限要求关闭,压减煤炭84万吨,压减焦化产能60万吨;引导东阿鑫华特钢产能退出,1号生产线已拆除并完成产能退出验收;关停违规电解铝产能53万吨;2018年以来全市共关停燃煤机组11台,装机容量58.2万千瓦。
加大执法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肃处理项目建设中“先上车,后补票”行为,制定了《聊城市发展改革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实施方案》,成立了聊城市发展改革委综合执法支队,依法依规加强项目监管。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我省实施细则,对工作中“虚报瞒报”、让环保“让让道”,干预环境执法、纵容放任环境违法行为的干部严肃追责。2020年,市环委办组织有关部门,先后9批次对25个县(市、区)进行约谈,先后7批次对51个乡镇(街道、园区)进行约谈,2021年1-9月,先后5批次对11个县(市、区)进行约谈,先后10批次对51个乡镇(街道、园区)进行约谈。2021年上半年,全市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被问责136人,各级各有关部门“管行业、管环保”责任体系得到明显健全强化。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3日至1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市环委办反映。
联系电话:0635-8909899
邮箱:lcshbw@163.com
聊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