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测服务项目
2、招标单位: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3、招标控制价:35万元
4、服务期限:1年
5、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提供货物和服务的能力;
(3)无不良信用记录(即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山东)”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报名时间、地点:
请于2022年2月15日前,将相关文件寄送至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山东省聊城市东昌西路24号)报名。
联 系 人:肖先生、刘女士
联系电话:0635—8288383、8288535
【特别要求:各投标供应商须精简人员参加投标,原则上只允许授权一人参加公开招标活动,并且自觉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工作;有疫情接触史及身体发烧等症状人员禁止参加公开招标活动;按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参与公开招标活动的供应商授权代表需出具“电子健康通行码”,近 14 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接触史的来聊、返聊人员必须持有 7 天内聊城市合法医疗机构或疾控部门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场,因未出具以上证明而无法参加开评审活动的投标供应商后果自负】
7、项目要求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