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聊城市第四批历史建筑(拟认定)的公示

2026/05/26 2.2k 阅读 266 点赞

为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弘扬优秀历史文化,我局组织开展了第四批历史建筑认定工作,结合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工作,经现场走访并结合建筑现状,从历史价值、文化意义、建筑特色、保存状况等方面逐一评估后,拟认定7处建(构)筑物为我市第四批历史建筑。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聊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相关要求,现对聊城市第四批历史建筑(拟认定)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我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科,我局将充分考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6527—2026626

联系电话:0635—8492298

附件:聊城市第四批历史建筑(拟认定)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527

附件

聊城市第四批历史建筑(拟认定)

序号

属地

建筑名称

所处位置

所建年代

1

古楼街道

米市街107号(原皮鞋厂礼堂)

米市街107

20世纪50年代末

2

古楼街道

海源阁宴会厅

古城区楼南大街9

1978

3

古楼街道

民主小学教学楼(望岳楼)

古城区流水沟街1

1992

4

古楼街道

民主小学教学楼(云泽楼)

古城区流水沟街1

1992

5

柳园街道

邮电大楼

柳园路与利民路交叉口东北角

1981

6

新区街道

市委机关办公楼

东昌东路79

1958

7

茌平区信发街道

老制粉楼

顺河北街1227

1972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