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
政策通知公告

聊城市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60)整改销号工作的公示

2020/10/12 5.6k 阅读 197 点赞

  按照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规定>的通知》(鲁环督改办〔2019〕7号)要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60)问题已完成整改,并进入销号程序,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0月17日,如对该项任务整改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聊城市城市管理局反映。

  联系电话:0635-8682622;联系地址:聊城市东昌西路建设大厦。

  一、反馈的问题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全省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缺口超过1.5万吨/日,80个生活垃圾填埋场中,超负荷运行的48个,37个生活垃圾焚烧厂中,超负荷运行的10个,垃圾渗滤液处理能力不足,目前全省垃圾渗滤液暂存量约255万吨,环境安全隐患突出。

  二、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

  抓紧补上我市生活垃圾和垃圾渗滤液处理能力缺口。其中,高唐县增加生活垃圾处理能力240吨/日,  冠县增加生活垃圾处理能力400吨/日,临清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调节池暂存渗滤液2.7万吨达标处理。

  整改措施:(一)高唐县建设日处理生活垃圾600吨能力的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二)冠县完成生活垃圾处理厂升级改造,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三)临清市通过设备升级、技术创新等措施提高垃圾渗滤液达标处理能力。

  三、整改成效

  (一)冠县生活垃圾处理厂升级改造暨新建日处理能力6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建设日处理300吨渗滤液处理设施项目2019年11月底建设完成,现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已投产运行,增加生活垃圾处理能力400吨/日。

  (二)高唐县新建日处理能力6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建设了日处理能力300吨的渗滤液处理车间,现已投产运行,增加生活垃圾处理能力340吨/日。

  (三)临清市加快推进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临清德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临清市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同步配套日处理250吨渗滤液处理设施,规范运行管理,确保渗滤液达标排放。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将2.7万吨垃圾渗滤液进行了分解处理: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临清德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利用其渗滤液处理设备富余处理能力对1.2万吨垃圾渗滤液进行处理,处理能力为每日100吨;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杭州上拓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移动渗滤液处理设备)对1.5万吨的渗滤液进行处理。

  (四)聊城康达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及时解决设备运行中出现的异常问题;及时调整监测频次和相应的技术措施;及时完成生化系统维护,逐步达到额定出力;新增设处理能力100t/d的应急处理装置一套,2018年12月调试完成投入使用。

  (五)阳谷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加大渗滤液处理力度,更换旧设施,更换了新的高压水泵、超滤膜、反渗透膜,提高处理效率,4000吨暂存渗滤液已全部处理完毕。阳谷新源热电有限公司通过新增排污泵将暂存量200吨完全抽取进行处理,公司现有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能力达到300吨/日,确保渗滤液日产日清。

  (六)东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在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实施常态化后,生活垃圾接收量减少,2017年10月份以来,处理生活垃圾平均每天约190吨,处于设计规模200t/d以内,同时,部分生活垃圾运往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东阿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对原填埋区进行了全面覆盖,新填埋区进行了雨污分流,降低了渗滤液的产生;对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更换滤膜,增加污水处理能力。

  (七)莘县生活垃圾处理场一直未运行,通过成立专门的整改小组,对厂区内的垃圾回填区及渗滤液处理池现场详细查看分析,确认暂存1200吨渗滤液实为雨水存留,已用于绿化灌溉。

  (八)茌平区引进茌平区国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该项目焚烧设计规模600吨/日,配套日处理200吨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站,该项目2018年5月竣工,2018年6月进入调试期,2018年7月正式接收全区生活垃圾并进行焚烧处理,茌平区新环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停止运行已不再接收垃圾。茌平区新环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渗滤液经管道输送至国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渗滤液处理站进行无害化处理后中水自用。

  聊城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10月1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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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