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聊城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聊发〔2018〕20号)要求,已完成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8)的整改工作,现予以公示:
一、整改问题
减煤工作不到位,国家2013年明确,山东省到2017年煤炭消费量比2012年减少2000万吨,且2015年与2012年相比实现负增长。省发展改革委2015年7月才出台有关工作方案,各地市随后陆续制定落实方案。此间在没有减量替代的情况下大量上马燃煤项目。2015年和2016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分别比2012年增加694万吨和706万吨。
二、整改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压减煤炭消费的要求,确保完成下达我市的任务。
三、整改完成情况
2020年,我市完成煤炭消费压减任务目标,在省对市考核中得满分。
(一)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煤炭消费压减工作专班,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10个市直部门、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和市属开发区管委会有关负责同志任成员,统筹推进全市煤炭压减工作。
(二)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责任。制定了《聊城市2018-2020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聊城市2019-2020年煤炭消费压减工作总体方案》,明确了全市煤炭消费压减年度目标任务、重点任务和部门分工。
(三)强化审核把关,严控新增煤耗。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耗煤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办法》、《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要求,强化对新上耗煤项目的审核把关,切实从源头上控制煤炭消费增量。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2日至11月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市发改委反映。
联系电话:0635-8228086
邮箱:lcsfgwghk@lc.shandong.cn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