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之斋:
经查,你在我市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已在东莞市前锦众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参保就业,不符合领取失业待遇的法定条件,依法应退回多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我单位已对你作出《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催告书》。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进行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催告书》。
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异地参保单位 | 退费金额(元) | 退费时间段 | 失业待遇类别 |
1 | 吴之斋 | 372526********5612 | 东莞市前锦众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7627.68 | 2022年7月至2022年10月 | 失业保险金 |
本催告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联系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东路66号人才大厦503室,联系电话:0635-8209289。
特此公告。
聊城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5年10月16日